為什麼不把農地工廠遷到工業區就好?
今年6月底,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後,引起全民譁然,不論是環團、正在申請合法的業者、已經合法半世紀的業者,都捲入這場輿論漩渦。「農地工廠問題極難解決,也有不少人對農地旁合法工廠產生直覺式誤解,應當做些釐清。」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林子欽說:「這是台灣忽略幾十年後,現在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。」
為什麼農地旁會有工廠?
這必須從台灣產業發展的軌跡說起,1960至1980年間,台灣經濟開始由農業轉向工業,1972年時任台灣省主席的謝東閔提出「客廳即工廠」口號,很多小企業開始將代工發包給鄰近社區家庭,家庭代工成為全民運動。
有些農家可能會買些基礎設備擴大代工能力,就在自家後方或田地一角搭個鐵皮屋,變成了小小工廠;後來農民老了、或後代想轉行,乾脆開始專心開工廠。這些工廠使用地目往往不符,是目前部分農地違章工廠的濫觴。
而產業逐漸分工形成聚落,也導致農地工廠的增加。如彰化的水五金聚落,從熔鍊、鑄造、伸拉、鍛造、沖壓、成型、切削加工、壓鑄、射出、拋光、表面處理、電鍍、雷射雕刻、組裝等,每一兩個環節都由一家小代工廠去做,螞蟻雄兵般綿延成產業鍊,但這些小螞蟻們,並沒有進駐到工業區的資本與產值。
農地上的工廠都違法嗎?
這必須分成「都市計畫區」跟「非都市計畫區」兩種土地分區來說。台灣1976年公佈《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》,把「都市計畫區」內的土地分成住宅區、農業區、工業區等,其中工業區還細分成甲種工業區(輕工業與無公共危險之重工業)、乙種工業區(輕工業)、零星工業區等等,這些都是合法的工業區。
如果是「非都市計畫區」,根據林子欽的說法,台灣在1974年區域計畫法發布實施時,非都市計畫區的土地編定,主要依據當時的土地使用現況。如果當時是農用,就可能編定為農業區;當時是工廠,就可能編定成丁種建築用地,所以農牧用地的旁邊可能就是合法可以蓋工廠的「丁等建築用地」。
所以若看到農地旁有工廠,先別急著定罪它是違章工廠,可以上「內政部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」查詢土地分區現況,如果它是都市計畫區中的甲種、乙種等工業區,或它是非都市計畫區中的丁種建築用地,都是合法的工廠。
為何不少台灣隱形冠軍的廠房就在農地旁?
有些則是為了靠近產業聚落,如亞洲第一大高階輪椅廠康揚,成立第一年設廠在台北,後來為了就近取得零件,而早年輪椅廠零件大多取材自自行車,董事長陳英俊一路從台中尋地到嘉義民雄,在農田圍繞的工業用地上落地生根成為輪椅領導廠商。而現在,嘉義已聚集了不少醫療輔具廠商。
縱使都在農地旁,合法跟不合法的工廠,成本與排放規定,差異極大。
首先,工業用地跟農業用地,價格至少差了3倍以上;其次,工業區地價稅率為10%,而農地則無需繳交地價稅;再者,外觀看來都是工廠,但合法工廠的排廢都有規範,非法工廠卻無法可管。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長陸信雄說,合法工廠必須「專管排放」、「灌排分離」,讓工廠廢水不會流進灌溉溝渠,進而造成農作物食安危機。不合法的農地工廠則有些會私接水管,將廢水排入灌溉溝渠等地面水體或打入地下水。「這是法令要求,但遵守與否在人心。」陸信雄直言:「偷排廢水或違法處理廢棄物不僅限於農地工廠,就算位於工業區的大型合法工廠也不見得守法。」
也有人質疑,為何不能把農地工廠,全部遷到工業區集中管理
「很多農地工廠都任用當地員工,員工不願意長途跋涉上班,造成廠商進駐工業區意願不高。」陸信雄分析。例如薛長興這家老企業,土地合法使用,且大量聘僱在地人,有的員工一家三代同在公司上班,早已安家在附近。他們本來只需走路就能到公司,若遷到大型工業區,卻得騎車超過四十分鐘去上班,實行上有困難。
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的修訂,不但扯出了政府長期漠視農地違章工廠的議題,連帶也讓農地旁的合法工廠跌入渾水,洗也洗不清。小鎮裡的工廠,曾經翻轉了農村的貧窮、促進了地方繁榮,但隨著社會價值觀的轉變、部分工廠的便宜行事,曾經的台灣之光,卻成為眾矢之的。
這些產業冠軍是台灣驕傲、還是造成污染的台灣之恥,端視他們是否遵守合法工廠的規範。 而此刻,政府能否妥善處理農地工廠,將是台灣確保糧食安全,並兼顧產業發展的核心命題。
文章引用自:商業週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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