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農地工廠登記有機會開放了嗎?
我想這陣子很多在辛苦經營的廠商,都是在問候這句話吧!
農地工廠怎麼來?
自從1972年謝東閔省主席倡導「客廳即工廠」,帶動農村經濟鼓勵農村地區設立工廠,農地工廠就順勢而生,當年台灣經濟下的產物。
家裡沒有錢,只有一塊田,利用自家農地設立工廠,隨台灣經濟發展擴大廠地規模,因應環境保護,違反土地使用而無法辦理工廠登記成為問題。
農地工廠造成的問題及麻煩
政府十年前為了在農地工廠生存與環境保護中間取一個平衡,依工廠管理輔導辦法,訂定了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(也就是我們熟悉的臨登),你廠房必須在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以前,且要一定是低污染事業、污水需要處理並自行清運、消防須達到消防安檢規格及於環保局申請環境影響評估後,才可以暫時取得合法,如果是山坡地的廠房,更需要水土保持改良等作為,才能取得臨登。
當年,申請條件以及形式依各地方政府條件不同申請難度不同、宣傳不足、加上沒有被裁罰,很多廠商並沒有很清楚退場機制等等,申請數量僅有7400餘家。
但政府在宣示環境保護決心狀態下,陸續取締以及聯合稽查等方式,讓許多廠商人心惶惶。
環保局可以開罰你廢棄物處理跟農地棄置廢棄物、空污費、那麼消防局當然也可以開罰你未依規定申報消防、經發局也可以開罰你未申請工廠登記、農業局還可以開罰你農地非農用,建管處針對你建物沒有使照亦能進行開罰。
罰不怕?那麼就罰到歇業、斷水及斷電。
沒辦的看起來很慘,但是有辦臨登7400餘家呢?回到開頭,政府訂定了臨登辦法,讓你合法經營,但是其實有期限,到109年6月後就失效,今年這時候已經108年4月,只剩下一年兩個月!
你可知道你因此損失了多少對外貿易以及優勢勞工成本的機會?
沒有工廠登記,你沒辦法聘請外勞,你也沒有辦法取得政府補助以及輔導機會,更別說更大企業取得訂單(多數都要求有合法工廠登記),損失的成本除了開單,還有工廠的未來呢!
有沒有更佳的解決方法?
政府這幾年沒給你任何機會,在第二次臨時工廠登記大限104年6月2號結束後,看著隔壁鄰居一個一個被檢舉,一個一個被聯合稽查,罰到你苦不堪言,辦過的也開心不起來,前面有提到到109年6月後就失效,該怎麼做呢?
政府想出一個更健全的管理方法,讓該納管的人全部納管!
政府終於在108年3月28日想出了工廠管理輔導法的條文修正草案
條文修正說明「在經濟發展、居民就業、環境保護間取得平衡,故以「全面納管、就地輔導、合法經營」為目標,採取分級處理、實質管理及輔導,以維持產業發展、加強環境保護與調和國土規劃,並減緩開發工業區供未登記工廠業者遷廠對農地之侵。」
為尋求徹底解決辦法,本次草案提出了特定工廠概念,並且將105年5月19日以前的未登記工廠全數納管,在特定工廠登記狀況下免遭受土地相關法規及建物法規影響被開罰。
除了透過納管、申辦特定工廠,在符合條件狀況下,輔導用地合法!
並且在符合條件狀況下,輔導用地合法及限制低污染產業,在特定工廠完成使用地變更後, 得申請工廠登記!
下一篇文章再來討論特定工廠,以及如何輔導用地合法。
有興趣了解,以及想辦理的朋友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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